搶救台灣母語:請設立「國家語言發展中心」
張復聚/醫生、台灣羅馬字協會會長
去年(2018)聖誕節《國家語言發展法》完成立法,算是送給台灣母語一個大紅包及一台葉克膜!但是徒法不足以自行,葉克膜也不是輕易可以操作,大家還是要繼續加油。
我們慎重提出要求:請趕緊設立「國家語言發展中心」來研究及制定國家語言發展的方向、方法與進度,同時也督促政府確實執行《國家語言發展法》。千萬不要讓大家20年辛苦得來的進步法律變質成為僅供膜拜與鑑賞的具文!
根據母法第6條,「中央主管機關及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得指定專責單位,推動國家語言相關事務。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指定專責單位,推動國家語言相關事務 。」
這個專責單位應該就是國家語言發展中心。定位是屬文化部的3級單位,編制人員要充足、預算要夠多;任務除上述者外,還至少要能執行下面各種功能:從日常生活的一般用語到專門的學術、科學、文學、經濟、乃至軍事、太空、哲學等範疇的語詞收集、整理與標準化;各類新語詞的引進、創造與規範;整理既有詞典上網的舖設;各種不同類型語言學習網站的建構與架設。
並引導並獎勵各類讀物(含有聲書)的出版,包含幼兒、大中小學生以及成人甚至專業人員適用者;購買外國優質書籍、影片、卡通翻譯成國家語言;積極獎勵創作各種歌謠、歌唱、文學、戲劇甚至各類娛樂影音作品,這些作品將來也必然是可以外銷的文創產品,就像許多以前錄製的錄影帶等也曾熱銷到中國及東南亞甚至美國及歐洲!也協助舉辦國家語言學術研討會或座談會;當然中心現場也該有人員隨時解答或記錄人民所提相關問題……等等。挪威的國家語言諮詢中心(The Language Council
of Norway)是很好的參考對象。
台灣所有的國家語言都面臨嚴重傳承危機,請「國家」務必盡最大力氣「急救」才有可能避免短期內完全滅絕,台灣多元文的美譽也才得以保存。中央政府固然負有重責、地方政府當然也應該共襄盛舉!
附註:本文轉載自『蘋果即時』的《論壇》,2019/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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